前幾天看到一則電視新聞:一名模特兒在走秀之際,不慎在伸展台上跌個狗吃屎。事後那名模特兒立刻站起身,在世界各地時尚記者的攝影鏡頭下,以略為尷尬卻又專業的微笑回應自己的窘樣。美與醜二個極端的對比,似乎在短短的摔跤秀裡瞧出了一絲端倪。

昨天跟朋友看了《穿著Prada的惡魔》,發現美醜之間的拉鋸戰不只存在於衣褲裙鞋的表面工夫上,時尚界裡的勾心鬥角才是最引人入勝的殘酷叢林。

《穿著Prada的惡魔》描述一名大學畢業生Andy來紐約找工作,碰上一名女魔頭上司米蘭達。長官的冷酷無情與百般刁難讓初入社會的Andy萌生退意,但在友人的協助之下漸入佳境,甚至得到米蘭達的賞識近而成為她最信任的貼身助理。然後就在事業蒸蒸日上之際,Andy卻發現自己的價值觀開始改變,而這一切讓原本愛她的人逐漸遠去。事業與親情的抉擇成為Andy現下最重要的課題……。

這部電影應該是今年暑假以來,最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好作品。在好萊塢這個以追求時尚、創造話題為歸臬的大染缸裡,繞著時尚主題的電影可說是多不勝數。但《穿著Prada的惡魔》卻以一種極為犀利的幽默感,去嘲諷這整個人工製造的浮華世界。

既然是以時尚為主題,女性演員自然在裡頭佔有一席之地。梅莉史翠普當真演出了惡魔上司的嘴臉:尖酸刻薄冷酷無情狂妄自大公私不分,幾乎每個公司都有佔以上部份特質的豬頭上司,而梅莉史翠普則是集其大成,成為史上最機車的主管之一。梅莉史翠普的演技不容多說,她的一舉手一投足都戲感十足。冷酷且犀利的眼光好像可以殺死人,用優雅又高傲的手指輕抿嘴唇說"That's not a question."超級有說服力,把業界擺高架子的機車老闆形象詮釋的微妙微肖。

然而編導並沒有將米蘭達設定成刻板角色,這名嚴苛的上司並非半瓶水響叮噹。她對於時尚品味的敏感與嗅覺高人一等。我喜歡某一場她在訓戒Andy的戲,指則她就像那些對時尚流行嗤之以鼻的高知識份子一般,認為生活的重心不在於時尚而就輕忽了品味,卻不了解自己的生活(包括她身上穿著那件藍色毛衣)都是由某年的流行款,由上而下發展出來的次文化產物。米蘭達不但將流行工業從上而下的影響脈絡化,更解構了Andy所視為理所當然的美學觀,讓她了解一件事:就算妳再瞧不起時尚,妳還是無從逃脫它的影響力。

而在《斷背山》裡幾乎沒有存在感的安海瑟葳,在本片中也逐漸顯露一級女星的架勢。她將一位剛到都市叢林打拚的社會新鮮人的模樣詮釋的很好:不重打扮的女性卻進到了一個極需要表面工夫的職場裡工作。她試著去改變自己以適應那個衝擊她價值觀的新環境,卻發現自己正一點一滴在流失原本的價值觀。安海瑟葳脫去以往拍攝YA片的偽裝清純,將社會新鮮人的青澀與徬惶詮釋的入木三分,令人讚賞。

除了演員精彩的演技,影片中時尚風味也抓的很精確。這不得不歸功於導演David Frankel。他曾幫HBO拍過幾位膾炙人口的電視影集,包括《諾曼第大空降》(Bands of Brothers)、《慾望城市》(Sex and the City)以及《我家也有大明星》。(或許是這個關係,裡頭飾演安海瑟葳男友的Nate,就是《我家也有大明星》的男主角Adrian Grenier。)或許是導過《慾望城市》的關係,David Frankel很精準地抓住紐約市追求時尚的獨特氣味,許多街道場景在《慾望城市》中也十分眼熟。同時,David Frankel也將電視製作的概念放到電影裡,言簡意賅而又情節緊湊的戲劇情節不斷在觀眾眼前翻演,讓《穿著Prada的惡魔》看起來不像傳統三幕劇的電影,而像是一場快節奏、毫無冷場的電視影集。

《穿著Prada的惡魔》並非只是傳統好萊塢式的追求時尚、迷惘其中到最後迷途知返的制式情節。相反地,編導注入大量對於時尚的細心觀察,以及流行工業所引起的一些社會文化的反應與迴響。這些都讓《穿著Prada的惡魔》不只是一部尋常的時尚電影,而是含有深度流行文化批判的都市寓言。

梅莉史翠普所飾演的米蘭達,以某種角度而言,的確是惡魔的化身。她以時尚教主自居,孤傲不遜。手握一本「聖經」,對屬下做對事情沒有一絲稱讚,做錯一件事卻會招來痛罵,甚至百般刁難。這形象的確極為符合一般員工心目中的「惡魔」。

但在這個工作崗位上如果這麼沒有尊嚴,那為何還是有許多女孩子前撲後繼地想要卡位呢?說穿了,就是「虛榮心」。

米蘭達運用自己龐大的人脈資產,迫使投資者變更組織主管的人選以鞏固自己的地位,更出賣自己身邊的好友奈吉,將他視為運籌帷幄的卒子之一。在片尾,她對Andy說,她手上擁有一份模特兒與設計師的名單,只要她離開"RunWay",那群人就會跟著她走,另起爐灶。那份名單與其說是米蘭達的護身符,不如說是她多年搜集而來,以「虛榮」為餌收買來的「靈魂名單」。

米蘭達自信地以為,沒有人能夠拒絕浮華世界的一切,所有的人都希望變成「她們」:手拿著一本掌握全球時尚的「聖經」、主導世界流潮的流行品味。就是因為這個「虛榮」,讓成千上萬的女孩子甘願受到米蘭達的荼毒,擠破頭也要為她工作。而這些,跟提供了一切物質的享受,只為得到你的靈魂的「惡魔」,有什麼不同呢?

但米蘭達失算了。當Andy知道自己做錯了決定後,她願意迷途知返。故事的主題回到了西方世界的中心思想:自由意志(Free will)。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未來的自由,不論是魔鬼還是上帝都無法左右。Andy最後選擇離開,將米蘭達遠遠拋在耳後,在紐約找到屬於自己的工作,不為了虛榮,也不為了老闆,只為了自己的信念。米蘭達就像《魔鬼代言人》裡頭的撒旦一般,「Vanity,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.」她認為沒有人拒絕得了浮華世界的高調奢華,但Andy最後選擇了自己,就像飲彈自盡的基努李維般,在浴火之中得到了重生。

除了隱喻式的「魔鬼」意象外,片中多次出現的數字「6」也頗耐人尋味。在西方世界裡,「6」所代表的是惡魔的數字。而在電影裡,奈吉不斷地消遣Andy那尺寸是「6」的壯碩體格,好像妳的衣服尺寸是「6」的話,別人就會把妳當做是惡魔般的敬而遠之。而在一場米蘭達對Andy吐露心事的橋段,她傾訴著另外一段離異的感情,並且自嘲梅鐸(福斯集團的總裁,旗下的太陽報等於是美國的「蘋果日報」)應該要付錢給她,因為她替他做了一個娛樂版(Page Six)的頭條新聞。彷彿一切的時尚浮華的八卦都像是惡魔的數字一樣,邪惡卻令人騷動。

That's all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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