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經連續好幾個夜晚失眠,直到早上才昏沉沉的睡去。

我的腦波在白天好像夜晚的湖水,風平浪靜,所思所感所想光滑如豆腐表面,平淡的可以。斷斷續續地在白天補了夜晚的眠。到了深夜,我就成了食字獸,在電腦前面奮筆疾書(不是MSN),還可以連嗑好幾部白天看不下去的藝術電影。

人說夜晚有一種創作的FU。我不敢將自己的日夜顛倒以「創作」之名合理化,但不可否認的是(對我而言),夜晚的創造力的確比白天高出很多。

或許這是Soho族的悲哀吧。人一天的正常睡眠時間是八個鐘頭,就算我一天沒睡那麼多,六個鐘頭好了。24-6=18。也就是說,我清醒的時間佔我昏迷的時間為四分之三,如果能夠好好利用時間的話,創作與吸引養分的時間遠比利用六個鐘頭的時間要來得多很多。但是沒辦法,我是天生賤骨頭。除非有人在我背後拿著一把刀抵著我,給我一個死線(Deadline)交出成品,否則我一定是拖拖拉拉到最後一刻,絕不心軟。

我知道這種想法很變態,日夜顛倒也不是正常人可以負荷的作息。只是在白天絞盡腦汁花了八個鐘頭寫不到幾行的稿件,到了半夜三點劈哩啪啦二個鐘頭就寫出來了了。我也希望充分利用白天的時間,但就是那句老話:「沒有靈感嘛。」

總之,這是為何這幾日我發文的時間都在接近凌晨的原因。可別以為我在做日常的morning writing,當做"Extra night writing"還差不多。

話說昨個晚上我又失眠了。但清醒的時間我可是絲毫也沒浪費。先是嗑完了一本《白玫瑰一九四三》(也就是前一陣子的電影《小白花海盜幫》的原著),接連著把昨天到亞藝租的片子:金基德的《空屋情人》、彭浩翔的《大丈夫》、蔡明亮與李康生的《不見》、《不散》一口氣嗑掉,外加一片免費試看的《慾望師奶》第一集。

當苗天拉著小奕,從公園的鋁牆外緩緩出鏡,詭異的《泥娃娃》歌聲中替李康生的《不見》畫下終曲時,天已經亮到可以叫醒睡美人了。整個夜晚下來算是心靈上充實了,肉體上卻虛無了。於是我走到巷子口的早餐店,點了一份漢堡加蛋和冰奶茶,喝完之後又跑到7-11買了一罐可樂和沙拉(肚子真的很餓)。徹夜未眠的雙眼,看出去的晨景卻是異常清徹。早起打太極的老人、戴斗笠賣玉蘭花的阿姨、無車寬敞的辛亥路,一幕幕都像電影鏡頭般,深刻地在我的腦海中成像。

只是我的生理時鐘又回到了原點。其他人展開一天新的開始,我的早上七點卻和枕頭劃上等號,如膠似漆地將我的頭和它黏在一塊,等待著下一個生理時鐘的到來。

睡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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